我愛中華電信連線選舉時傳真黑函

現在-封鎖資訊!!

 不准越區傳真,企圖剝奪會員知的權利 

案由:本會函知各分會高速傳真機傳送傳真稿應以各分會轄區為範圍,不得越區傳送案,提請追認。
決議:一、基於尊重本會體制,符合本會章程規定及避免各分會認知混淆起見,本案應追認通過,

     經唱名表決如下:(上述文字為工會會務人員自行加註)
     贊成:陳達夫、楊利生、葉淑敏、張堂、許世雄、洪英文、李金山、盧燕中、陸鴻銘、

        張進義、郭永宗、詹進明、游中藏、曾泳欽、蔡榮訓等人,共十五票。
     反對:呂 典、張緒中、曾世宏、朱傳炳、洪開化、謝傳民、蔡清、馬志海、張慶源、

        洪秀龍等人,共十票。
     缺席:吳茂生一人,共一票。
   二、追認通過。
(89年9月29日,中華電信工會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記錄提案第六案。)
(監事會提案人陳幸助,表決如下:贊成:朱傳宗、邱信明、劉邦琴、張素玲、劉樹潭

                反對:鄭堡雄、尤伍能、柯世雄。)

證一:中華電信工會,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電工二(八九)研字第三○四號函。

證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九年十月十七日,台八十九年勞資一字第○○四五五○三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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