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己之矛 攻己之盾 

  我愛中華電信連線偷偷為官方背書 員工權益未保!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

 自主工會幹部提案 
  針對本會八十九年六月十五日及六月三十日未經工會法定會議決議,發文為官方及資方背書,後因員
工權益未獲保障而發動八一六陳情活動,造成有形財物損失及無形社會形象負面評價,明顯違反工會法第
十五條及第十八條規定
,可能構成背信及偽造文書刑事責任。已有本分會會員林慧哲先生向台北地檢署提
起告訴。高雄分會理事會已決議提出告訴。

證據一 中華電信工會,八十九年六月十五日,電工二(八九)研字第二八二號函。

證據二 萬眾一心 其利斷金,-陳潤洲理事長給兄弟姊妹的感謝函-

2000年8月25日:陳理事長說:「....我們卻看不到事業單位與政府行政部門對同仁工作權的保障,有任何具體的規劃,...於是自6月中旬,潤洲即交付幕僚人員著手規劃請願的行動...。」【證據二】,而早在2000年6月15日已發函「...全面配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各項措施。【證據一】

證據三 中華電信工會,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電工二(八九)研字第三一七號函。

 6 月16日理事會除張緒中常務理事等自主工會連署提案外並未有任何提案,本案純屬無中生有,偽造事實,會中也並未報告勞委會6月8日來函。

證據四 中華電信工會,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電工二(八九)研字第三三四號函。

台灣證券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並未來函要求中華電信工會去函,6月30日自工會幹部向證交所陳情,陳理事長主動為官方背書。

工會不排除提出重大勞資爭議

   勞委會:須向民營化指導小組申訴

記者陳怡如/台北  89.8.14 經濟日報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陳潤州昨(13)日表示,交通部如果無法對工會訴求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工會將不排除向勞委會提出重大勞資爭議,阻止中華電信股票在10月掛牌上市。
  陳潤洲指出,交通部及中華電信管理階層一直以為,工會不會提出重大勞資爭議,以免員工領不到股票,但這根本是錯估了形勢,員工目前最在意,且極力爭取的是工作權的保障,「如果工作都沒有了,怎麼還會想到認股!」
  陳潤洲表示,中華電信員工95%都經過高、普考,具有正式公務員資格,因此,公司民營化後應確保所有制度平行移轉,包括維持原有薪資水準、維持命令退休年齡為65歲等,以免勞動條件因民營化而降低。
  陳潤洲強調,當初證期會審查中華電信股票上市案時,工會沒有異議,是因為對交通部及公司還有期待,但到目前為止,交通部仍未提出保障員工工作權的具體方案,迫使工會不得不採取抗爭方式自保。
  陳潤洲說,如果交通部最後拒絕工會訴求,工會將不排除向勞委會提出重大勞資爭議。並在申請仲裁的同時,也要求證期會停止中華電信股票上市作業。

記者林燕翎/台北 89.8.14 經濟日報

  行政院勞委會昨(13)日指出,中華電信公司已通過證期會初審,取得股票掛牌上市資格,中華電信工會要提出重大勞資爭議,必須向行政院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化指導小組申訴,中華電信上市資格才有可能重審。
  中華電信釋股底價出爐後,中華電信工會要求交通部提供員工更多的認股優惠措施,並且補償民營化後員工所喪失的公務員權利。針對工會訴求,交通部至今未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工會不排除提出重大勞資爭議,阻止中華電信股票掛牌上市。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陳仲賢昨天表示,中華電信已經在6月底經證期會初審通過,如果工會對民營化過程中員工的權益仍有疑義,可向行政院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化指導小組申訴。這個指導小組成員是由跨部會首長擔任,包括經建會、勞委會、經濟部、交通部、銓敘部等部會首長。
  陳仲賢表示,去年起證期會將事業單位是否定期舉辦勞資會議,列為企業上市上櫃的初審標準,一旦企業發生勞資爭議,將延緩企業上市上櫃時程。不過,由於中華電信已通過證期會的初步審查,面對中華電信與工會的勞資糾紛,證期會目前仍沒有徵詢勞委會的意見,因此,工會僅能交行政院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化指導小組討論,由指導小組決定是否要重審中華電信上市案。

主選單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