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舉辦『有關服務中心配合週休二日

       照常營業( 第二階段)執行計劃(草案)』座談會

         針對事業單位提出「有關服務中心配合週休二日延長營業(第二階段)執行計劃(草案)」,事關會員權益,工會特於六月八日下午六時假南分公司服務大樓十樓1001會議室舉行座談,會中張常務理事率幹部與服務中心同仁商討(見下圖),做成以下八點結論:

 

一、南分公司所屬各單位員工延時加班,應確實依據勞基法第二十四條及相關解釋   令,事先徵詢員工選擇補休或加班意願,主管不得片面決定,以免觸法。
二、 基於全員行銷,包含專戶、行銷、政風、人事、勞安等單位都應考慮配合輪班,如無法即時配合,應安排相關訓練,以配合事業單位「週休二日服務七天」政策。
三、 有關現金收支部分,建議會計及總務出納單位派人輪值,專職現金流動作業。
四、 神腦櫃檯並無配合事業單位「週休二日服務七天」政策輪班,櫃台服務人員須具備相關各類型手機簡介、說明使用等基本認識,以便回覆客戶諮詢,建議舉辦各類手機性能、操作訓練。
五、 由於人員流動頻繁,缺乏有計劃、制度性訓練,影響工作效率,建議舉辦制度化訓練,以利同仁熟悉各項業務。
六、 服務大樓三O四室因總務處規定獨立式冷氣管制使用,空調不佳,影響工作情緒,請儘速改善。
七、 建議線路單位週六、週日配合裝、移機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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