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產業民主的推動

               是電信自主工會長久不變的堅持


        針對五月二十四日代表大會討論勞工董事選舉辦法,因總幹事曾志明不當行徑所引發之衝突事件,我們除了深表遺憾之外,對於因關心會員權益而受傷的本會幹部李瑞華候補理事、雲昌台代表及高雄分會陳呈愷理事、柯震榮監事致上歉意及敬意。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相信司法會還給當事人公道。
        回歸當日討論的主題,我們必須重申勞工董事選舉辦法研擬之重要性!以中鋼公司為例,即使歷經董事長人選的風波,中鋼工會透過公開蒐集委託書方式,首次以工會名義取得一席勞工董事席位,於日前透過選舉選出四名不同領域出身的勞工董事諮詢委員,同時將輪流擔任勞工董事,善盡保障員工權益職責。
        或許選舉方式不須相同,但是相較於中鋼工會的用心,電信工會本會所提出的推派勞工董事選舉辦法內容就乏善可陳,顯現中鋼工會對勞工董事職位的實質意義的用心,電信是否僅著力於董事職位之獲取?
        以張緒中常務理事為首的自主工會幹部,長期研究產業民主制度,深切瞭解勞工董事對員工及事業之重要性,從1996年電信三法時代即要求於公司組織條例中加入董監事應有員工代表之內容,當時雖功敗垂成,但產業民主理念在張緒中常務理事等人的戮力推動,除了結合學者專家廣製說帖進行國會遊說,同時串連其他國營事業工會展開產業民主條款推動立法工程,多年的努力終於在去年六月三十日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五條修正通過,產業民主獲得初步成果。隨後繼續協助已民營化但仍擁有百分之二十官股的企業爭取官股董事席位,此外,推動產業民主制度到民營企業是我們繼續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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