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佈告欄解禁! 

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南高雄、北高雄營運處)第二屆第九次勞資會議決議案辦理情形

案號

臨890603

決議

辦   理   情   形

案   由

有關員工權益與福利等事項之工會文宣,請事業單位同意張貼公告。

送請事業單位辦理。

一、南區高雄營運處復:本營運處授權各單位主管視其有關同仁權益者張貼公告。
二、北高雄營運處復:本營運處大門口公告欄係專供採購,機線工程發包案,張貼對外招標公告用,由於案件案多,已有不敷使用之虞,工會、福利分會之文宣資料傳真送各單位,仍以分送同仁傳閱為宜。
三、南分公司復:擬請依據八十九年六月份本分公司業務會報有關電信工會高雄分會報告結論:﹁有設置佈告欄之場所可在其二分之一範圍內張貼有關員工權益及福利文宣,逾期拿掉,其他走道、牆壁則不宜張貼,以維辦公室整體觀贍﹂辦理。
綜合意見:
 (一)南分公司已善意回應。
 (二)南高雄、北高雄營運處請比照南分公司復函辦理。
 (三)請南高雄武慶線維中心恢復原來拆除的公告欄。
(四)請各單位同意公告張貼工會文宣。

  上一頁       回首頁

   上一頁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