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離退會員得申請職工福利退休金 |
中華電信工會台北第四分會 書函
受文者:本分會上級指導洪秀龍理事 鈞鑒
速別:最速件
主旨:本分會為感謝長通分公司人事主管單位,重視本分 會申訴核准專案離退之會員(未滿五十歲),訴請准予比照退休人員,依「﹁財團法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 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電信職工福利互助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二十條規定,申請職工退休互助金陳情 案,業經總公司函復得依上開規定支給職工退休互 助金,請 代為轉達周知。
說明: 二、鑑於甚多會員不知道有此項權益,請轉知在六月三十 日前完成登記專案離退會員。
常務理事 陳 繼 光
副本:中華電信工會高雄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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