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休二日延長工時、加班費」事宜工會與事業單位協商

  針對事業單位實施「週休二日服務七天」涉及影響會員權益,經工會發文公司為求事業發展及勞資雙贏,要求勞資雙方應依法進行協商,工會與公司分別推派代表於90年2月9日上午9時,針對「週六、週日延長工時、加班費」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公司方面由營管處田副處長國清擔任主持人,工會由張常務理事緒中擔任主持人,同時由邱理事文霞、呂理事典、鍾理事文義、許理事福利、林理事宜正及周理事坤泉代表出席。勞資雙方針對「週休二日服務七天」政策所涉相關法令及員工權益保障相關事宜,進行理性與平和之溝通。尤其工會事前除針對服務中心會員做意願調查外,張常務理事更多次與服務中心同仁溝通,聽取同仁之心聲與建言,因此,在周全的準備工作下,工會提出許多愷切的建言,雖然此類的勞資雙方溝通模式,在南分公司堪稱首創,但是在互信、互諒前提,由雙方主持人代表簽署協商結論,希望在保障員工權益基礎上,繼續提昇公司競爭力,為中華電信的永續經營而努力。

◎釋復延長工作時間補休疑義: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台(79)

勞動二字第二二一五五號函: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延長工作時間,應發給延時工資,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已有明訂;至於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後,如同意選擇補休而放棄領取延長工時工資,因為法所不禁,惟有關補休標準等事宜亦當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決定。

 

其他資料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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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  代表大會特刊 假日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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